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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元德同志任职的决定

 

关于张元德同志任职的决定

   

经市委同意,市政协八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张元德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08

430起),不再担任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

职务。

 00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