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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2、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领导小组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 3、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4、党员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5、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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